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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组委会分工细则

奥运会的一些知识

奥运会组委会分工细则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28个大项和分项比赛项目已经不会有变。现在距离2008年奥运会还有三年,比赛项目基本都确定了。那么,奥运会的项目又是如何划分的呢?

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资料,奥运会比赛项目是这样划分的:大项(SPORT)、分项(DISCIPINES)和小项(EVENT)。

与雅典奥运会一样,北京奥运会的比赛项目是大项28项,这28项为:田径、赛艇、羽毛球、垒球、篮球、足球、拳击、皮划艇、自行车、击剑、体操、举重、手球、曲棍球、柔道、摔跤、水上项目、现代五项、棒球、马术、跆拳道、网球、乒乓球、射击、射箭、铁人三项、帆船帆板和排球。

其中,有些项目没有分项,分项最多的是水上项目,包括了游泳、花样游泳、水球和跳水4个分项。田径虽然没有分项,却有46个小项,其中男子24个小项,女子22个小项,是奥运会项目中金牌最多的。其次是游泳,虽然没有分项,但是有32个小项,男女各16项。

国际奥委会罗格说,武术将作为比赛项目出现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其全称是“北京2008奥运会武术比赛”。

罗格是在到南京参加中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期间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尽管武术比赛有别于奥运会其他28个大项的比赛,但这毕竟是武术走向奥林匹克舞台的重大突破。

据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王筱麟介绍,罗格是13日在南京接受媒体访时谈到北京申请进入奥运会问题的。这也是罗格首次表示武术将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比赛项目,同时也澄清了“武术将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表演项目”的传闻。

据悉,有关北京2008年奥运会武术比赛的细节问题,国际武术联合会和北京奥组委将与国际奥委会进行更加深入的磋

28个大项

302个小项

303块金牌

没有,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要作为奥运会比赛项目,必须在奥运会举行前7年决定,新进项目加入奥运会前作为表演项目出现。

二,奥运会吉祥物:

福娃是北京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吉祥物,其色彩与灵感来源于奥林匹克五环、来源于中国辽阔的山川大地、

江河湖海和人们喜爱的动物形象。福娃向世界各地的孩子们传递友谊、和平、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人与自然和谐相

处的美好愿望。

福娃是五个可爱的亲密小伙伴,他们的造型融入了鱼、大熊猫、奥林匹克圣火、藏羚羊以及燕子的形象。

福娃贝贝 福娃晶晶 福娃欢欢 福娃迎迎 福娃妮妮

每个娃娃都有一个琅琅上口的名字:“贝贝”、“晶晶”、“欢欢”、“迎迎”和“妮妮”,在中国,叠音名

字是对孩子表达喜爱的一种传统方式。当把五个娃娃的名字连在一起,你会读出北京对世界的盛情邀请“北京欢

迎您”。

福娃代表了梦想以及中国人民的渴望。他们的原型和头饰蕴含着其与海洋、森林、火、大地和天空的联系,

其形象设计应用了中国传统艺术的表现方式,展现了中国的灿烂文化。

将祝福带往世界各个角落

很久以来,中国就有通过符号传递祝福的传统。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每个娃娃都代表着一个美好的祝愿:繁

荣、欢乐、、健康与好运。娃娃们带着北京的盛情,将祝福带往世界各个角落,邀请各国人民共聚北京,欢

庆2008奥运盛典。

贝贝传递的祝福是繁荣。在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中, “鱼” 和 “水” 的图案是繁荣与收获的象征,人们用

“鲤鱼跳龙门”寓意事业有成和梦想的实现,“鱼”还有吉庆有余、年年有余的蕴涵。

贝贝的头部纹饰使用了中国新石器时代的鱼纹图案。贝贝温柔纯洁,是水上运动的高手,和奥林匹克五环中

的蓝环相互辉映。

晶晶是一只憨态可掬的大熊猫,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带给人们欢乐。作为中国国宝,大熊猫深得世界人民的喜

爱。

晶晶来自广袤的森林,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他的头部纹饰源自宋瓷上的莲花瓣造型。晶晶憨厚乐

观,充满力量,代表奥林匹克五环中黑色的一环。

欢欢是福娃中的大哥哥。他是一个火娃娃,象征奥林匹克圣火。欢欢是运动的化身,他将散播世

界,传递 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欢欢所到之处,洋溢着北京2008对世界的热情。

欢欢的头部纹饰源自敦煌壁画中火焰的纹样。他性格外向奔放,熟稔各项球类运动,代表奥林匹克五环中红

色的一环。

迎迎是一只机敏灵活、驰骋如飞的藏羚羊,他来自中国辽阔的西部大地,将健康的美好祝福传向世界。迎迎

是青藏高原特有的保护动物藏羚羊,是绿色奥运的展现。

迎迎的头部纹饰融入了青藏高原和新疆等西部地区的装饰风格。他身手敏捷,是田径好手,代表奥林匹克五

环中**的一环。

妮妮来自天空,是一只展翅飞翔的燕子,其造型创意来自北京传统的沙燕风筝。“燕”还代表燕京(古代北京

的称谓)。妮妮把春天和喜悦带给人们,飞过之处播撒“祝您好运”的美好祝福。

天真无邪、欢快矫捷的妮妮将在体操比赛中闪亮登场,她代表奥林匹克五环中绿色的一环。

北京2008奥运会会徽说明

每一个会徽的后面都讲述着一个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充溢着中国北京的盛情和期盼。在这个会徽中记载着中国北京向世界做出的承诺。这就是“舞动的北京”,这就是“北京奥运会会徽”。

里程碑

“舞动的北京”是一座奥林匹克的里程碑。它是用中华民族精神镌刻、古老文明意蕴书写、华夏子孙品格铸就出的一首奥林匹克史诗中的经典华章;它简洁而深刻,展示着一个城市的演进与发展;它凝重而浪漫,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思想与情怀。在通往“北京2008”的路程上,人们将通过它相约北京、相聚中国、相识这里的人们。

承诺

“舞动的北京”是一方中国之印。这方“中国印”镌刻着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和五十六个民族的国家对于奥林匹克运动的誓言;见证着一个拥有古老文明和现代风范的民族对于奥林匹克精神的崇尚;呈现着一个面向未来的都市对奥林匹克理想的诉求。它是诚信的象征;它是自信的展示;它是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北京向全世界、全人类做出的庄严而又神圣的承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枚以先贤明言创意、以金石印章为形象的会徽,是中国人民对于奥林匹克的敬重与真诚。当我们郑重地印下这方“中国印”之时,就意味着2008年的中国北京将为全世界展现一幅“和平、友谊、进步”的壮美图画,将为全人类奏响“更快、更高、更强”的乐章。

选择北京的十大理由

1.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但从未举办过奥运会。如果2008年奥运会在拥有世界上五分之一人口、4亿青少年的中国北京举办,奥林匹克理想和精神将得到更广泛的普及和发展。

2.具备举办奥运会的经济实力。北京是一座极具发展潜力的城市,近十年来经济始终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1999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为240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2000美元以上。

3.出色的体育成绩。已连续在近两届奥运会上获得金牌和奖牌总数第四的好成绩。迄今为止,中国运动员共获得1317个世界冠军、超破世界纪录1026次。

4.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在世界主要首都城市中,北京是刑事犯罪率、交通死亡率、火灾发生率最低的城市之一,城市安全保障具备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能力。

5.灿烂的文化。北京有着3000年建城史、800年建都史,拥有众多的名胜古迹和丰厚的文化底蕴。

6.举办大型运动会的丰富经验。北京不仅成功举办了1990年第11届亚运会、1994年第六届远南残运会,并且获得了2001年第21届世界大会的主办权。

7.一个美丽的奥林匹克公园正在设计中。北京在城市环境最优美的北部兴建奥林匹克公园,占地1215公顷,其中包括容纳8万人的主体育场、14个体育场馆、运动员村和国际展览中心等,连同760公顷的森林绿地,将非常适合运动员比赛和休息。

8.一流的通讯、交通、饭店及其他社会服务设施。北京共有星级饭店344家、客房7.2万间(套),奥运会期间接待能力为40万人,首都机场的年客运能力为3500万人次,航线连接世界上任何一个通航的国家或城市。

9.中央的支持。2000年5月8日,总理表示:中国全力支持北京申奥,将从各个方面为北京申办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10.民众的大力支持。据一家独立的调查公司对北京市民进行的入户调查显示:94.6%的市民支持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

奥运会举办期间,参赛运动员及其随同人员的食宿费用有谁承担?他们需要自己付钱给主办方吗?

肯定是他们自己付费啦!! 要不不吃穷我们国家啊!! 你看奥运会我们还争着开呢!! 这就是可以赚钱的。 听说有些穷的国家,路费和什么的其它费用都是发达国家支持的。 相比一下发达国家的动不动就几百人的奥运代表团。穷国是没有钱的。有些连路费都没有。这就表现出贫富差距……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的策划、组织和举办奥运会的原则

13·奥运会组委会应成为本合同一方

城市与国家奥委会在此承诺,于奥运会组委会成立后一个月之内使奥运会组委会成为本合同一方并遵守本合同,使本合同与奥运会组委会有关的一切条款和本合同规定的奥运会组委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具有把奥运会组委会视为合同一方的法律约束力。

14·不得有相抵触的承诺或活动

就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及本合同的条款而言,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在此确认:

a)未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不得在奥运会期间或其前后一周内在该城市本身、或其附近或其他比赛地点举行全国性或国际性重大会议或活动;

b)城市不得利用奥运会为奥林匹克运动利益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服务;

c)己未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奥运会组委会和任何全国性组织(无论机构或非机构)之间不碍签订任何与奥运会有关的协定;

d)未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奥运会组委会和任何国际或超国家组织(无论机构或非机构)或外国之间不得进行有关奥运会的谈判或签订有关奥运会的协定,而且

e)未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或国际奥委会事先市面批准,不得向任何外国或政界人士签发与奥运会有关的邀请及注册。

15·宣传奥林匹克主义和奥运会

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在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批准社会、教育、美学与道德等方面,宣传奥林匹克主义以及奥运会这一国际青年盛会的运动成就的发展。依照奥林匹克宪章的基本原则,奥运会组委会应保证与国际奥委会通力合作,取各种主动行动,支持和平与人类的相互理解,包括倡导遵守奥林匹克休战。

16·协定约有效性

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在此同意并确认以下各点:

a)他们签订的直接或间接涉及奥运会或国际奥委会的精神或物质权利的一切协定的合法有效性须得到国际奥委会热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

b)以国际奥委会将向奥运会组委会提供的标准格式协定为根据(例如:关于赞助、供应商、颁发许可证、奥林匹克纪念币在国家奥委在国领土内的销售、门票代理),奥运会组委会可制定奥运会组委会与第三方之间准备签署的标准格式协议,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并确保奥运会组委会与第三方签订的一切协定符合上述要求。标准格式协定如有任何变动、均须以黑线标出,报请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国际奥委会可应奥运会组委会要求,与奥运会组委会协商,就国际奥委会有可能制定并实施的便于双方的操作程序的领域达成一致,包括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可能同意放弃批准权协定类型。

18·环境保护

城市与国家奥委会承诺,以符合现行的环保法规,推动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与活动。

19·奥运会组委会的总体组织方案和总体策划方案

奥运会组委会应尽快地,但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奥运会组委会成立后六个月内,提出奥运会组委会与奥运会的总体组织方案和总体策划方案,报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事先书面批准。此项总体组织方案和/或总体策划方案如有任何更改,须事先征得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书面批准。奥运会组委会应按照国际奥委会的要求,定期向国际奥委会提供奥运会组委会最新的详细的奥运会总体组织方案和总体策划方案。除上述主要内容之外,奥运会组委会应向国际奥委会提供与奥运会战略所需的协调与组织工作有关的信息与相关文件,包括统计数字(例如关于人力、住宿、交通、志愿者等)。

20·保安

确保各方面的安全是主办国有关主管部门应担负的责任。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应确保取一切适当与必要的安保措施,以保证奥运会安全、和平地举行。

22·某些人员与货品的入境手续

城市、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认识到,为组织奥运会起见,必须在奥运会前、期间和之后安排某些其他人员(除上面第3条提到的持有奥林匹克身份和注册卡的人员以外)临时出入主办国,并安排进口用于奥运会、奥运会转播以及国际奥委会、各国际单项联合会、各参赛国奥委会代表团、新闻界、赞助商与供应商使用的设备与补给。奥运会组委会应促使有关主管部门为此取必要措施。除上述原则性内容外,奥运会组委会应保证上述人员能获得适当的工作许可,上述设备与包括药品的补给能为此目的进入主办国,无需缴纳任何税金,只要此类设备与补给在主办国内消费或在奥运会结束后合理的时间内运出主办国。奥运会开幕三年前,奥运会组委会应将与主办国有关主管部门就此所作的安排报国际奥委会事先书面批准。

23·奥运会组委会进展报告

奥运会组委会应就奥运会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用英、法两种文字递交一份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有关策划、组织和举办奥运会的财政细节。从奥运会开幕式两年前开始,此类报告应每季度递交一次。此外,如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要求,奥运会组委会应立即作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或国际奥委会全体会议接到报告后所作出的决议,奥运会组委会应立即执行。

24·协调委员会

国际奥委会将成立一个协调委员会,处理以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联合会、各国奥委会为一方与奥运会组委会为另一方的工作关系。该委员会包括国际奥委会、各国际单项联合会及国家奥委会的代表、以往奥运会的组委会、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国际残疾人奥委会以及(可能提出有益建议的)专家。协调委员会的任务是,检查奥运会组委会的工作进展,向奥运会组委会提供协助以及行使国际奥委会授予的其他权力。协调委员会应与奥运会组委会定期会晤,若有协调委员会无法解决的事项或任何一方拒绝遵守其决定,国际奥委会将作出最终决定。

25·国际奥委会与奥运会组委会的互助、知识的转让及档案和记录的管理

国际奥委会将与奥运会组委会分享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协助奥运会组委会策划、组织和举办奥运会。同样,奥运会组委会承诺,按国际奥委会的要求与国际奥委会和此后的奥运会组委会分享其在策划、组织和举办奥运会方面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尤其是,国际奥委会应向奥运会组委会提供其从以往奥运会组委会得到的有关奥运会策划、组织和举办的各种事宜的指南的复本。组委会应与国际奥委会密切合作并在得到其批准后,根据在策划、组织和举办奥运会方面获得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更新此类指南。奥运会组委会应随时应国际奥委会的合理要求,向国际奥委会免费提供所有这类的最新指南以及和策划,组织、举办奥运会有关的其他文件和材料(例如数据库、软件系统。顾客数据和简介等)。除上述普遍性要求外,奥运会组委会还应免费向国际奥委会提供客信息数据库,包括完整的与奥运会相关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所有顾客的人口统计的(demographic)概括的数据。在没有得到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明确的书面批准之前,奥运会组委会不得向第

三方提供这些指南、文件或材料。

作为对国际奥委会让奥运会组委会分享其包括从以往奥运会组委会处获得的指南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所需支付费用一种回赠,奥运会组委会应向国际奥委会偿付两百万美元($2,000,000),这笔款额将在奥运会开幕两年前,由国际奥委会根据本合同从奥运会组委会分享的总收入中减除。

奥运会组委会应从其成立之日起就建立并维持一个信息管理和档案系统,以协调所有内部的与公共的重要信息。奥运会组委会应在奥运会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一份起码是英文的全面的总结报告,报告应按国际奥委要求的格式,包含所有与奥运会组织方案有关的信息连同一份工作运行分析报告。奥运会组委会应保证,在奥运会之前和之后,有关奥运会的档案得到妥善保管和管理,同时保证国际奥委会可以随时使用所有这些档案。

本25条所有提到过的文件和材料,包括数据库、软件系统、顾客数据和简介,都应从一开始就毫无阻碍地以国际奥委会独家的名义获得版权。奥运会组委会应保证与所有这类文件和材料的作者签订适当的合同,以确保上述条款的实施,或如果国际奥委会有要求,应达成进一步的协议;以确保上述条款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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